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训练中心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实践教学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1. 工程训练中心的安全管理实行中心主任-管理人员-实训教师三级管理,实行管理分工,分级负责制。 2. 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是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训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心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实验室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和管理的责任,负责对在本实验室工作的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 成立工程训练中心安全工作小组: 责任人 联系方式 主任 郭安福 副主任 穆以东 黄贤广 成员 屈鹏 刘海滨 燕青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如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主要职责 (1)中心主任:郭安福,负责工程训练中心全面工作。分管主任办公、实训楼B207创新实验室设施设备安全及管理。 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承担工程训练中心的监管责任,为工程训练中心第一安全责任人,对院、专业负责。严格执行学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工程训练中心穆以东、黄贤广为安全工作小组副主任,负责所管实验室安全督查检查、档案完善和师生培训工作。 副主任:穆以东,负责安全、卫生工作,及临时工作等。分管副主任办公室设施设备的安全及管理。 副主任:黄贤广,负责考勤、工资、设备管理、学科竞赛、区域安全责任,临时工作等。分管实训楼B206激光加工实验准备室设施设备安全及管理。 1、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他们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因客观因素凡本室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同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以求得到解决。 3、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贵重仪器设备、材料,进行分类贮存,做到责任到人。 4、确定安全检查员(应相对稳定),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有案情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并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提供情况,协助查破。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5、中心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中心与在本单位开展教学科研的所有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 (3)工程训练中心屈鹏、刘海滨、燕青为安全工作小组成员,负责所具体分管的实验室安全,实验技术人员对实验室主任负责,并服从其领导。 屈鹏:网站、宣传及区域安全责任等。分管实训楼B204先进制造技术实验准备室、实训楼B205轴承测量实验室、东校区1号钢构房内增材制造实验室1、实训楼B208与B210增材制造实验室2、实训楼B201增材制造实验室准备室的设施设备的安全及管理。 刘海宾:办公室、教学、设备维护、物资及区域安全责任等。分管东校区1号钢构房内传统加工制造实验室、先进制造技术实验准备室、激光加工实验室、逆向工程实验室,东校区平方内铸造钳工实验室、传统焊接实验室、机器人焊接实验室,员工办公室、值班室、钢塑房仓储、资料管理室的设施设备安全及管理。 燕青:协助考勤、安全、卫生、设备管理等,区域安全责任。分管东校区1号钢构房内先进制造技术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安全及管理。 1、必须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严格执行物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 3、协助教师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电、气、水源是否切断,并做好安全记录。 4、对实验室内一切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禁止乱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电源线路、电源开关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做到安全用电。 5、熟悉本实验室安全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懂得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工程训练中心穆兵、孔令国、王永谦、刘少凯、程云霞、李刚、苏德全、袁真德、卢运凯、张思思为实验课教师。 1、切实按实验指导书指导实验,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 2、认真检查实验准备工作,包括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防止使用操作带有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 3、实验前必须给学生讲清本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等。实验过程中,认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 4、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专人收管,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气、水源关闭情况。 5、对实验所用大型设备,按管理要求填写使用记录,如有损坏,及时通知该仪器主管人员组织维修。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二、安全管理措施 1.中心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应急预案、安全责任书等,统一报实管处备案。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安全标识等均悬挂或张贴在实验室的醒目位置。大型精密和贵重仪器设备单独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 2.从事具有危险或有害健康工种的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正确使用相关防护用品。 3.严格落实中心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中心进行教学科研的师生应建立准入许可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首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除通过实管处组织的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考核,还必须通过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教育考核,并建立相应的考核记录,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中心工作学习;包括相关安全知识、制度,了解中心潜在危险因素,熟知急救措施、应急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位置等内容。 4.对于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及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其购买、使用、储存、回收及处置实行全过程登记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5.要定期维护、保养仪器设备,及时检修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并做好维护保养和检修记录,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具有潜在危险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加强安全管理;对使用时间过长以及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应及时报废,消除安全隐患。 6.所有仪器设备均应有完整详实的使用记录,填写《仪器使用记录本》,国家规定的特殊仪器设备,其管理和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7.教学科研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物、废液等,必须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实验危险废弃物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8.严格用水、用电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禁止私自拆装、乱搭、乱接等违规行为。 9.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好消防设施的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并指定专人负责。 10. 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和通风条件,杜绝安全隐患。实验室内不得堆放杂物,保持公共走廊、紧急通道整洁畅通。 三、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⑴切断电源开关; 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四、奖励与处罚 1.中心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训练部和个人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2.对未依法依规履行中心安全职责,违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国家、学校及中心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安全工作将作为中心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