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卫生管理制度(新)



聊城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管理,确保实习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安全和卫生,特制定制度。

第一条 概述

场所范围:一号钢构房包括玻璃房、东门及西门附近区域、焊接车间、铸造钳工车间。

负责人:郭安福(主任)

责任人:穆以东、刘海宾、燕青、袁真德、穆兵、李刚

孔令国、苏德全、刘少凯、程云霞、王永谦

第二条 卫生区域划分

实验室环境卫生实行岗位责任制,每个实验室、走道均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具体责任人及区域划分如下:

序号

责任人

负责区域

备注

1

袁真德

东门口及附近、仿真室、实训室、办公室

2

穆兵

立柱1-3 之间、大屏室

3

程云霞

立柱3-6之间、铸造区域

4

李刚

立柱6-9之间

5

苏德全

立柱9-13之间

6

刘少凯

立柱13-15之间、钳工区域、制图室

1-16

7

孔令国

设备室

8

王永谦

焊接车间及仓库

第三条 职责

1.卫生责任人及授课教师应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习秩序,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张

2.卫生责任人应按要求对负责区域内地面、实验台、配电柜设备等及时打扫,确保地面无尘土、积水、纸屑、烟头等垃圾,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卫生责任人应确保负责区域物品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或空地堆放杂物。

第四条 具体安排

1.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清扫的卫生制度。

2.实习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实验完毕后,必须清扫场地和整理好仪器设备。

3.每周四下午集中清扫卫生包括整理工作台、仪器设备的干净清洁,将实验设备及工具等归类放好,不得随意搬动和堆放,所有实习所产生的废物放入垃圾箱,清理好现场。

4.第5,9,13周周四下午7-8节进行月度卫生清扫;若有特殊情况,再进行调整。

5.第17周周四下午进行综合卫生清扫

6.如有情况另行通知。

第五条 监督检查

学院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实验室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并酌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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