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管理,确保实习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概述 场所范围:一号钢构房包括玻璃房、东门及西门外附近区域、焊接车间、铸造钳工车间。 负责人:郭安福(主任) 责任人:穆以东、刘海宾、燕青、袁真德、穆兵、李刚 孔令国、苏德全、刘少凯、程云霞、王永谦 第二条 卫生区域划分 实验室环境卫生实行岗位责任制,每个实验室、走道均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具体责任人及区域划分如下: 序号 责任人 负责区域 备注 1 袁真德 东门口及附近、仿真室、实训室、办公室 2 穆兵 立柱1-3 之间、大屏室 3 程云霞 立柱3-6之间、铸造区域 4 李刚 立柱6-9之间 5 苏德全 立柱9-13之间 6 刘少凯 立柱13-15之间、钳工区域、制图室 1-16 7 孔令国 设备室 8 王永谦 焊接车间及仓库 第三条 职责 1.卫生责任人及授课教师应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习秩序,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张。 2.卫生责任人应按要求对负责区域内地面、实验台、配电柜及设备等及时打扫,确保地面无尘土、积水、纸屑、烟头等垃圾,保持工作环境的干净整洁。 3.卫生责任人应确保负责区域物品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或空地堆放杂物。 第四条 具体安排 1.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清扫的卫生制度。 2.实习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实验完毕后,必须清扫场地和整理好仪器设备。 3.每周四下午集中清扫卫生。包括整理工作台、仪器设备的干净清洁,将实验设备及工具等归类放好,不得随意搬动和堆放,所有实习所产生的废物放入垃圾箱,清理好现场。 4.第5,9,13周周四下午7-8节进行月度卫生清扫;若有特殊情况,再进行调整。 5.第17周周四下午进行综合卫生清扫。 6.如有情况另行通知。 第五条 监督检查 学院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实验室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并酌情罚款。 聊城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2021年6月3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