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聊城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安全管理制度

一、        所有中心工作人员均应熟练掌握机床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用电的常识,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及违规用电。

二、        对于乙炔等一些易燃、易爆气体及有毒、有害物品要由专人保管,并放置在较为安全的地方,严禁随意乱放、乱动。对以上物品要执行严格的领用和管理制度。

三、        所有中心工作人员均应能熟练操作干粉灭火器等灭火设备。中心由专人对灭火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灭火剂,以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四、        中心内严禁吸烟,任何人进入中心均不得吸烟。

五、        砂轮机、电气焊等设备必须在专职教师的指导下方可操作,专职教师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漏电、乙炔气钢瓶是否漏气、砂轮机是否有破损等。

六、        中心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所用机床设备及负责区域的电源及线路,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要及时关闭配电柜的门,严禁私拉乱接其他用电器,禁止在中心内对无关用电器进行充电等。

七、        中心工作人员对所属范围内的下水道堵塞或水管损坏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及时上报,以免电源线路由于被水浸泡而发生危险。

八、        中心安全负责人应熟悉监控网络的使用方法,并定期对监控探头及监控画面进行检查,以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九、        机床的动力电柜应时常上锁,钥匙由机床使用人掌握,其他人不得随意开启。

十、        中心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应对自己所属区域的门窗例行检查,及时关闭开启的门窗。中心由专职人员进行检查、督促。

十一、货物出门实行严格的出门证制度,经办人必须填写相应的货物名称和数量,且由主管人签字,并经管理人员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十二、中心对房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除安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配用房门钥匙,如已私自配用则应交回中心,如已丢失或曾转借他人,则应如实上报,以便能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十三、外来人员进入中心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经门卫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

聊城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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