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需要存档的实验室工作资料 凡是在我校实验室工作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资料需要保存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音像、物品等各种形式的材料。 第二条 档案资料类别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 1.经学校批准的实验室建设规划;学校及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实验室建设的政策文件。 2.实验室名称、建立时间、改造记录、反映实验室历史、改革、现实规模等方面的资料。 3.专兼职实验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学历、职称及人员变动等信息。 二、实验教学与科研 1.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及指导书、实验教学计划书、实验教学任务书、实验开出记录、实验课课程表、实验报告(样本)及原始记录卡、实验考核制度及办法、实验考试试卷、实验考核成绩等相关资料。 2.教师科研任务形成的文件材料(项目、类别、经费、实验技术开发及科研成果等)。 3.学生在实验教学或实践中产生的文字材料与成绩等。 4.承担各种培训、测试、加工或在社会服务中产生的成果或社会效益等资料。 三、实验室经费使用情况 在实验设备、实验材料、实验室设备维修及维护等方面的经费投入记录。 四、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管理 1.仪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分户帐目、仪器设备验收单、调拨单、报废单、仪器使用说明、维修记录等。 2.大型仪器设备(5万元及以上)的档案资料:包括论证报告、购买申请报告、开箱记录、装箱单、安装验收报告、说明书、使用记录、损坏维修情况、索赔情况、责任人管理情况等,要求资料齐全,并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实验管理中心,建大型仪器设备档案。 五、实验室管理制度 1.学校和主管部门下发的所有管理文件和制度、学院层面的实验室管理制度。 2.岗位责任制、实验人员培训进修情况、实验室工作日志、人员考核情况、实验室开放制度及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或事故处理等资料。 第三条 档案的管理 1.各学院(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立卷、归档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情况。 2.各学院(部门)分管领导应根据自己学院(部门)专业特点,制定相关细则,确保有关人员及时做好相关事项的记录,并及时将需存档的实验室工作资料交给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存档。 3.实验室资料按学年归档,不得遗失和损坏。 4.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使用不得违背国家、学校的保密制度。凡需要使用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经学院(或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查阅或复印。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日)